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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案情简介:2018年间,彭某入职本市某私募基金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短短一年时间。因销售业绩好,其从销售员升值至销售经理,销售金额超过1500万元,工资收入100余万元。后该基金公司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查处。彭某亦被刑事拘留。家属也在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报请批捕时委托本所郭远遥律师为嫌疑人彭某辩护。郭律师接案后立即会见了犯罪嫌疑人,但嫌疑人基于避重就轻和侥幸的心理,不同意认罪认罚。后其被批准逮捕。后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律师与嫌疑人沟通,嫌疑人同意认罪,并积极退赔。
案件结果: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变更了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起诉书中的量刑建议在法定刑一下做出量刑,并建议可适用缓刑。
综合评述:犯罪嫌疑人家属决定委托律师时,该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而律师会见嫌疑人后,嫌疑人又不认罪认罚,很快被批捕。后承办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分析案情和证据,和其达成认罪认罚的统一。并和家属积极退赔犯罪所得。其销售金额高达1500余万元,但经过和检察官的高效沟通,将退赔金额锁定在110万元。又和检察机关一起为嫌疑人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检方成功变更强制措施为嫌疑人取保候审。承办律师对刑事辩护业务精湛,有的放矢,精确找到案件的主要矛盾,做出最有利于嫌疑人的判断。让嫌疑人得到最轻的处理,获得了嫌疑人及家属的高度肯定。
承办律师:郭远遥